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始建于1932年,取旧羊城八景之一“石门返照”之意,命名为石门中学。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岁月洗礼,石门中学幸运地成为了现在佛山地区校址、名字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变更的历史名校,是佛山地区具有连贯的校史传承的著名中学。
石门中学获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一所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清华大学生源中学、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等称号。石门中学坚持朴素教育办学理念,实施立人课程体系,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出了特色,形成了品牌。近五年(2017-2021),有48人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58人获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录取;在五大学科竞赛中,121人获省一等奖,1人获全国决赛金牌,10人获银牌,4人获铜牌。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探索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2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和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班子成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各部门行政、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务处工作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原则
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由佛山市教育局和南海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2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
四、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人格健全,诚实守信,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超越大部分同龄人的学习潜力,具有创新潜质,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五、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2年5月13日至23日,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13日至24日。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统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http://zsks.edu.foshan.gov.cn),选择“石门中学”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上传资料。
(二)报名需填写的信息
1.进入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必须填写学生本人的全国学籍号和中考准考证号,初中学校名称必须准确填写官方全称(即学校公章的全称)。
3.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学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未经提交“确认”的报名资料无效。
六、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或家长可在报名一天后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所需的准入证可在中考结束后进入石门中学官网(www.shimen.org)开放打印。
(二)综合评价
1.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包括汉语和英语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物理化学科学素养。
综合评价安排:
4.综合评价时间:中考结束后(时间待定)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北环路18 号石门中学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
1.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志愿,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2.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学生参加综合评价3-4天后即可进入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3.确认录取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根据南海区石门中学有效填报(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并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
(3)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我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4)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名额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录取。
(5)录取结果由我校予以公布。
一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七、收费标准
石门中学为公办学校,获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学费989元/生/学期,课本费230元/生/学期。
此次自主招生报名及综合评价不收费。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7—85935202;传真:0757—85910561
申诉电话:0757—85930324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00
附:石门中学2022年自主招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安排如有变动,以本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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